“假如買了保單,但沒告知家人買了哪些保險,哪一天發生意外造成昏迷或者死亡,保險公司會主動理賠嗎?還是如果家人都沒發現保單的話,就白白損失權益了?”
保險公司不會主動理賠保戶
每天發生的天災人禍太多,保險公司難以追蹤各意外發生的當事人是否為該公司保戶。同時,因理賠需要保戶備齊相醫療收據、車禍理賠等個人資料,主動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這些資料都是保戶本人才能辦理的,業務員及保險公司無法協助辦理。但假如發生像高雄氣爆、八仙塵爆這類型的大型意外,保險公司為了能快速協助大量保戶理賠,會主動查詢死傷名單,不過後續的理賠也是要由保戶備齊相關文件,才能申請。所以再跟大家提醒兩大重要觀念:
定期檢視保單
保單會隨著人生不同階段而做調整,身為家中支柱,低保費買到高保障是最重要的,假如哪天意外發生,整個家庭還有能力做因應,不該在壯年花費最多的時期,購買保費高的還本險。(延伸閱讀:為何要定期檢視保單?)
整合家庭保單,減少重複購買問題
買保險從來都不是個人的事,而是全家人的事,爸媽早規劃好你可以接續承擔小時候幫你買的終身醫療險,但你卻買了同樣保障的險種。讓家裡的每個人更清楚彼此購買的保單內容及放置地點,萬一意外發生時家人也好申請理賠。假如不幸有親人發生意外離開了,想查詢保單內容,2種辦法建議:
已知投保公司,直接向投保公司查詢
因個資法問題,必須據利害關係人身份才能查詢保單,此保險利害關係人定義,符合其一即可:1) 法定代理人2) 監護人3)最近順位法定繼承人4)遺產管理人,由利害關係人直接向投保的保險公司網站查詢,各保險公司連結。
不確定投保公司或同時多家投保,至壽險公會申請查詢
同樣地,因個資法問題,必須由利害關係人具備四種身份之一即可1) 法定代理人2) 監護人3)最近順位法定繼承人4)遺產管理人至壽險公會網站「申請個人投保紀錄專區」下載並填妥申請表,將申請表及工本費用收據250元郵寄至壽險公會,約十多個工作天即會收到投保紀錄書。更多第3人申請規範可參考辦法。「個人投保紀錄書」內容包含:保險人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投保公司名稱、保單號碼、要保日期、承保日期、生效日期、保額及其他足資辨識該被保險人之個人資料。
有兩種情況壽險公會免收取費用
- 低收入戶:提出有效的低收入戶影本,經壽險公會確認後,免收費用。
- 重大災變事故罹難者家屬:經主要媒報導或損失巨大的天然災害事故的罹難者家屬(據利害關係人身份)提出被查詢人因故罹難的證明,經壽險公會確認無誤後,免收費用。
除郵寄外,也可以親送至壽險公會(地址:台北市松江路152號5樓),不方便親自送件的保戶,壽險公會也委託各縣市部分保險公司代收。因保險商品的保障內容會不定期做更新,建議大家在收到「個人投保紀錄書」後,再次向各家保險公司確定商品內容。
資料來源:
https://my83.com.tw/blogs?p=1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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