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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部擬超速、闖紅燈等重大違規,隔年強制車險保費將增加,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若將重大違規納入加費因子,作業繁複,恐墊高保險公司成本,進而影響整體保費提高。 

 中央社13日報導,為達成全面維護交通安全,交通部規劃,若是有酒駕、超速和闖紅燈等重大違規,隔年保費將增加,同時,強制險由現行的從車不從人,變更為從人不從車。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提出三點說明,目前強制險從人管理的困難,首先、強制險要達到高投保率的目標,因此,當初管理採從車,依據車主的車籍管理方式投保。 

 他說,目前社會還無法接受,民眾持有駕照、沒有購買車輛,但要投保強制險。 

 其次、目前強制險已把超速和闖紅燈「肇事」納入加費因子,另外,對於酒駕,自103年3月推動強制險一次加費新台幣2100元制度後,截至今年9月底,因酒駕加費共有4萬6825件,強制險保費總加費達9833萬元。 

 第三、若把超速、闖紅燈納入加費因素,等於未來每筆保單都需要與交通部的資料庫進行核對,保險公司相關資料的蒐集以及驗證的成本也會墊高,進而影響整體保費提高,即使是優良安全駕駛強制險保費也會增加,因此,強制險投保從車改從人,還需要再與交通部討論評估。 

 現行強制險女性保費低於男性,再加上強制險投保採從車管理,因此,一般情況為車主登記在老婆名下,實際駕駛人卻是老公。根據金管會統計,自小客車第一次投保強制險,以男生20歲為例,保費為2800元,女生則是2056元,機車普通重型保費為658元。(王冠 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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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克孝(1960年3月7日-2011年8月10日),是一位生於臺灣新竹縣的投資銀行經理人,曾任台新金控總經理兼首席經濟學家、臺灣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兼任副教授,亦曾任袖珍博物館館長。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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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一次給付」與「分期給付」的混搭技巧之外,保戶對於該買定期或終身的困擾也不少。對此,林宏堃則是以「民眾日趨長壽」、且「80歲以後可能沒有保單可買」的原因,建議保戶不妨以「終身型癌症險」為優先首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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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機場捷運高票價問題,意外引發兩縣市首長隔空開火,不過,看起來桃捷通車已指日可待,行政院長林全表示農曆年前後可通車,而捷運行駛必須投保的旅客運送責任險,也由台灣產險標下,除了基本的保障外,更增加預辦登機的行李損失。

延宕20年的桃捷,終於要「不跳票」通車,林全昨(11)日試乘結束後表示,最快將在農曆年前後開始開通,有趣的是,桃捷高票價問題,點燃新北、桃園兩縣市首長口水戰,讓命運多舛的桃捷,更添戲劇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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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阿拉夜店火災是發生於2011年3月6日凌晨1時許,位於台灣臺中市西區中興街4巷1號的阿拉夜店的一場火災事故,此事故最後造成9死13傷,是繼1995年的衛爾康餐廳大火後台中再度發生的嚴重火災事故。

 

事件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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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八仙樂園派對粉塵爆炸事故發生於2015年6月27日約20時32分台灣新北市八里區八仙樂園游泳池內。由「玩色創意國際有限公司」與「瑞博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所舉辦的「Color Play Asia—彩色派對」活動中,疑似因以玉米澱粉食用色素所製作之色粉發生引爆粉塵爆炸及迅速燃燒而導致火災事故。此次事故共造成15死484傷。

八仙樂園因為此事故於6月28日起關園停業,同日行政院院長毛治國也宣布全面禁止舉辦所有與粉塵相關的休閒娛樂活動。

此事故又被稱為八仙樂園火災八仙樂園爆炸事件八仙樂園燃爆事件八仙樂園塵爆事件八仙樂園粉塵閃燃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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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沈瑜

  不少完善的制度或政策,都是歷經慘痛教訓後,才一步步催生。最著名的如「綠色小人」的逃生標誌,是因為1972年日本連續兩起百貨公司大火,由於沒有顯眼的指示,奪走220多人性命,因此,日本設計出「綠色小人」,最終在1987年起成為國際安全出口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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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爾康餐廳大火,是一場發生於1995年2月15日晚間7時,台灣台中市西區台中港路二段52、54、56號上,靠近日新路交叉口的「衛爾康」西餐廳火災事故,致64死11傷。這次大火為台灣歷來第二多人死亡的火災,也為單一建築物死亡人數最多的火災,僅次於1984年釀成103人喪生的煤山煤礦大火

事件經過

 

起因於瓦斯外洩。一樓吧檯炊具附近的瓦斯管線破裂,外洩的瓦斯遇到火源,瞬間引燃周圍可燃材料,一方面往一樓其他部分延燒,另一方面則循往二樓之樓梯向二樓擴大延燒。由於當時正值晚餐時間、人潮聚集,同時餐廳員工又未及時疏散顧客,且起火點位於靠正面的主樓梯旁,造成內部人員逃生不及,結果造成64人死亡、11人受傷。包含七位廚師也因後門封死、逃生困難,全部急救不治。此一重大公共安全事件造成全台輿論譁然,政府因而制訂相關法規,避免事件的再度發生。可以說,此一事件是台灣公共安全開始受重視的轉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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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像是一場夢又不是夢,茲因「強制車險」實施至今已滿十年了。

  回憶起十九年前的那一場車禍,內心難免有淡淡之憂愁啊!當時的我僅國小畢業很平凡的家庭主婦,被無情不合理的社會結構激發出一股不可思議的潛能,從此展開一場「立法」革命。八年的時光催生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再花十一年的歲月參與這個法令。

  因為相信自己多出一點力,可以讓別人少受一點苦,即使被「利委」冷嘲熱諷、螞蟻撼大樹、大象牽過河,但我還是堅持理念,為弱勢爭取公義、為大眾的生命安全爭取最基本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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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屆】最佳壽險公司《得獎名單》
保險品質獎(壽險組)是由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雜誌針對「消費者壽險購買行為暨最佳壽險公司」大調查的結果所設計的獎項,共分為知名度最高、業務員最優、理賠服務最好、以及最值得推薦等4個獎項,並依照消費者的勾選率分為特優與優等,以表揚保險公司在提升業務員素質、加強理賠服務以及深耕台灣的努力。

頒獎典禮訂於11月29日㊁下午2點於寒舍艾麗酒店5樓葵楓柏廳與「保險品質獎(產險組)」合併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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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品質獎(產險組)是由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雜誌針對「千大企業產險購買行為及滿意度問卷調查」結果而設計的獎項,共分為最佳形象、最佳專業、最佳售後服務、以及最值得推薦4個獎項,以表揚優質產險公司在保險形象、售後服務和提升人員專業素質的努力,以及對千大企業風險管理與保險保障的貢獻。
頒獎典禮訂於11月29日㊁下午2點於寒舍艾麗酒店5樓葵楓柏廳與「保險品質獎(壽險組)」合併舉行。

第16屆得獎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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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沈瑜 | 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

台北市文山區一名林姓男子,2012年騎機車切入與開車的謝姓男子,在木柵路與秀明路交叉口相撞,林男受重傷並向謝男索賠一百多萬元,後經法院審理,謝男僅須承擔8千元的賠償責任。

林男因有頭部挫傷、腰傷被送醫,出院後又在家中休養3 個月,後又被診斷出聽力受損,以及脊椎受損而長期復健2年,林男向謝男提出告訴,機車修理費用11,000元、醫療費用24,297元、看護費8,000 元、計程車資48,360元、助聽器費用43,000元、所得損失525,840元、精神慰撫金45萬元,合計要求賠償1,099,49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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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報-台北電】一支手機就能享有所有金融服務。金管會15日表示,明年將由銀行公會推動試辦手機FIDO(Fast IDentity Online)標準的認證,同時逐步檢討相關規定,以建構所有金融機構統一的手機身份認證標準,未來金融卡、信用卡、各類帳戶都能all-in-one在一支手機內。

 金管會昨日公布推動金融科技計劃的具體成果,一是擴大行動支付部分,近期已核准玉山銀、台新銀、國泰世華銀及聯邦銀行開辦代碼化手機信用卡,也就是用指紋認證刷卡的Apple Pay、Android Pay等,而明年初手機直接空中下載的金融卡(即HCE金融卡)也上路,未來消費者帶手機即可付費、提款。

 二是保險業網路投保及開發大數據保單的部分,目前已有12家壽險公司及13家產險公司開辦網路投保,到10月底保費收入6.23億元,有65.7萬件保單透過網路投保;同時如玉山銀行、台名保經、錠嵂保經、公勝保經都已獲准試辦網路投保,玉山銀更已開通,未來透過銀行的界面也可投保產壽險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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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圖/文:林旻柔

台灣已邁入高齡化社會,是全球老化最嚴重的國家之一。截至2015年7月為止,國內65歲以上高齡人口已達全國人口的12%;估計到2020年,台灣的高齡人口將從現在的六分之一變成一點二分之一,也就是說,幾乎平均每一個年輕人就要照顧一位老年人,高齡化問題值得重視。行政院自11月起啟動試辦「長照2.0」政策,透過三級單位串聯,分別是A級「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B級「複合型服務中心」以及C級「巷弄長照站」,提供社區居民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居家護理、預防失能、在宅醫療等;喚醒民眾對長期照護的風險意識。

事實上,年老後不論是疾病或老化等引起的失智、中風、殘廢等案例不在少數,需要長期照護的情況更是常見。不過,說到長期照護,看護費用動輒2至3萬元,每個月1.5萬起跳,平均每個月大約3萬元,一般家庭不容易負擔得起,家中若有需要照護的長者,經常造成家庭經濟困頓。因此,不少有保險觀念的民眾,已開始留意、投保長期照護相關保險,不過,市場上除了長照保單外,也有不少壽險公司推出「類長照」保單,即以病名作為理賠標準的特定傷病險,與依殘廢等級作為理賠標準的殘扶險,目前這二大類保單銷量已超越傳統長照險,其理賠標準、優劣勢亦各有不同,民眾投保前應先評估自身需求、了解保單特性後再進行投保,才能買到真正適合自己的保單。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需要長期照護的對象不見得僅為銀髮族,國內有將近約46萬名30至59歲的青壯年,因疾病或意外導致殘廢,被歸類為「身心障礙人士」,根據衛福部統計資料,2015年全台身心障礙人數共有115萬人,若以年齡別來看,30至59歲的青壯年人數占了將近4成。青壯年族群往往是家中主要經濟來源,若健康出了嚴重問題,更將拖垮一個家庭,因此,長期照護不是老年人的專利,民眾應及早檢視保單,補足殘扶保障缺口,降低殘廢、長期照護風險所造成的重大家庭財務損失。尤其,一般人在規劃保單時,通常會買傷害險來降低意外造成的殘廢風險,但因傷害險提供的保障通常為一次性的保險金給付,而事故導致殘廢發生後,可能會需要長期照護,因此衍生而出的費用,卻不在一般傷害險所給付的範圍內,因此,民眾審慎規劃保單,做好人生風險管理,不論是青壯年或是老年人,都不致因無預期發生長期照護需求,而讓人生與家庭不堪負荷。

附註:長照險與失能險及殘扶金,到底哪裡不一樣?請參見保險e聊站

長照險與失能險及殘扶金,到底哪裡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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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明因為車禍而導致殘廢,而小明的爸爸則是診斷出患有失智症,因此都被迫先暫停工作,而家中成員只有小明媽媽一人,無法分身照顧,只好聘請看護;此時,小明的媽媽想到,過去曾幫小明及爸爸皆投保了殘扶金(註1)、長期照顧險(註2)以及工作失能險(註3),目前他們倆都無法工作,且又有看護的需求,應該都能夠成功申請理賠金吧?但後來的理賠結果,卻不是每一個險都有理賠,小明的媽媽感到困惑,明明這三種險都是類似的,為什麼理賠結果會有所不同呢?
 
【理賠認定】
   
◎ 殘扶金
  不論疾病或是意外導致的殘廢,都在其保障範圍內。當殘廢狀況發生,保險公司審核通過後,即會按時給付殘扶金,可用做殘廢後修復期間的看護費用、照護相關花費等等。
  此險種是以殘廢等級表(註4)做殘廢認定,會附於保單的附表,通常與意外險的殘廢等級表一樣,其殘廢分為十一級。但要注意的是,殘扶金並非所有十一級的殘廢都會理賠,依各家條款不同,常見的是較嚴重的一到三級或是一到六級殘廢,才在理賠範圍內。
  以小明為例,因車禍而導致右臂截肢,其殘廢程度相當於殘廢等級表中「一上肢肩、肘及腕關節中,有二大關節以上缺失」的五級殘。其保單理賠之範圍為一到六級殘,故小明符合理賠條件;而小明罹患失智症的爸爸,經醫師診斷為神經遺存障害,屬於三級殘,故符合殘扶金之理賠條件。
 
◎ 長期照顧險
  長照險是針對身體或心理失能,需要長期照護的人,給予理賠金,以支應長期的照護相關費用或是生活支出。「長期照顧」的狀態判定,根據長照險的示範條款,可分為兩種。但要注意,這些判定並無統一標準,因此常會有爭議發生,如被保人若為心理失能者,但當條款是採用較適合肢體障礙評估的巴氏量表時,就會不易判定其狀態是否達到理賠條件。 
 1)「生理功能障礙」指專科醫師採巴氏量表經醫師診斷,或其他臨床專業評量表,診斷符合下列三項(含)以上:
  1.進食:須別人協助取用食物或穿脫進食輔具。
  2.移位:須別人協助才能由床移位到椅子或輪椅。
  3.如廁:須別人協助才能保持平衡、整理衣物或使用衛生紙。
  4.沐浴:須別人協助才能完成盆浴或淋浴。
  5.平地行動:須別人協助才能操作輪椅或電動輪椅。
  6.更衣:須別人協助才能完成穿脫衣褲鞋襪,包含義肢、支架。
 
 2)「認知功能障礙」指專科醫師診斷符合失智狀態,依臨床失智量表或簡易智能測驗在意識清醒時,符合下列兩項(含)之條件:
  1.時間:經常無法分辨季節、月份、早晚時間等。
  2.場所:經常無法分辨自己的住所或現在所在之場所。
  3.人物:經常無法分辨親近的家人或平常在一起的人。
 
  另外,小編提醒,除了上述長照險之外,還有以「罹患特定傷病」為基準的「類長照險」,只要符合其疾病定義,即可獲得理賠金。
  如因車禍而截肢右臂的小明,雖然生活不便,但可自理生活,並不符合條款中需看護之狀態,故保險公司拒絕理賠;小明的爸爸,則是被醫師判定為器質性癡呆,於清醒時無法辨別時間及人物,故保險公司予以理賠。
 
◎ 失能險
  失能險,在失去工作能力時,其理賠金能補貼失能期間的生活支出。但失能險的理賠條件,並無判定的統一標準。依各保單條款不同,常見的工作失能條件為:
 1.依醫院出具診斷書判斷喪失工作能力者
 2.兩年內確實不能從事其原來工作者
 3.不能從事依其教育程度、技能訓練或經驗所得從事之任何工作」
 
  隨著各個失能險的條款不同,有的會保障因疾病與意外,造成的工作失能,有的僅保障因意外所導致之工作失能。若不幸殘廢而導致失能,也有依照殘廢等級,而可以申請理賠的失能險。
  如遭遇車禍的小明,經醫師判斷右臂雖被截肢,但其還是擁有工作能力,不符「依醫院出具診斷書判斷喪失工作能力者」,故保險公司不予理賠;而罹患失智症的爸爸,經過醫師判斷,確實喪失工作能力,符合其保單之理賠條件,因此,保險公司予以理賠。
 
【理賠事項】
  這三種險種的保險金,是為了補貼遭遇事故時的這段期間,所產生的薪資損失或是開銷等費用,故為持續性給付。申領保險金時,皆需提出狀態診斷證明;若已不在該狀態,或已達金額、給付期數上限,即會中止給付。注意長照險與失能險在狀態判定後,需等待一段時間,保險公司才開始給付保險金,稱為等待期,或是免責期。殘扶金則有投保生效後30天等待期的限制,在這當中因病而殘廢,保險公司是可以不理賠的喔。
 
◎ 殘扶金
  被保人向保險公司提出殘廢診斷證明後,保險公司會依固定時間給付殘扶金。通常只要被保人活著,定期提出生存證明(如戶籍謄本),保險公司就會持續給付殘扶金予被保人。其中,殘扶金常為附約,依附在主約之下,故需注意是否主約失效,附約的殘扶金,也會跟著失效。
 
◎ 長期照顧險
  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且免責期過後,只要定期提出醫師診斷書等理賠文件,保險公司就會持續給付,直到金額、給付期數達到上限。
 
◎ 失能險 
  免責期過後,需定期提出理賠文件,保險公司才會持續給付理賠金,直到上限。若發生事故造成第二次失能,則要注意有些保單條款,是否有規定免責期需重新計算。另外,失能險的給付起始日時亦要注意,有的條款會追溯至失能診斷確定日,有的則是免責期終了翌日才開始計算。
  雖然殘扶金、長照險以及失能險,都是用來轉嫁事故期間,其薪資損失及生活開銷之風險,但依險種的不同,保障範圍亦有些微差異,835小編提醒,在評估自身需求後,務必了解其險種特性,才能規劃適當的保險來轉嫁風險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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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連續30餘載位居國人十大死因之首,其衍生的相關的醫療支出更是驚人!根據健保署資料指出,104年健保的癌症治療費用高達750億元,佔整體健保總額的13%! 

隨著飲食西化與繁忙的生活型態,國人癌症發生率居高不下,有鑑於癌症治療負擔沈重,因此癌症相關險種也成為投保首選之一。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並非所有保險金都可指定受益人!如癌症險等健康險的醫療保險金是以支付被保險人的醫療費用為主,建議簽訂前宜留意保單條款規範。 

最燒錢疾病: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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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健保署統計分析資料發現,國人罹癌人數日益增加,104年健保治療癌症病患的醫療費用就高達750億元(815億點),若單純以癌症治療藥品費用來看,年支出為207億元(224.8億點)! 

進一步探究癌症用藥比例發現,隨著醫藥科技進展,癌症治療型態也日漸改變。以實際數據來看,標靶藥物支出比重最高且總額逐年提升,104年標靶藥物支出約113億元(122.9億點,占54.7%),其次為化療藥品約74億元(79.9億點,占35.6%)、荷爾蒙藥物約16億元(17.4億點,占7.7%)、其他癌藥支出約4億元(4.6億點,佔2%)。 

基於此,104年健保新增4項標靶藥物納入健保給付,另放寬部分藥品的給付規定,以期能減少國人自費醫療的負擔。 

註:健保點值1點約0.92元。 

參考資料: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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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程鏡明】

車輛中心力推「防禦駕駛」,強調預測危險、避開危險概念,並於日前舉辦「機車防禦駕駛聯合推廣發表會」,協助交通安全主管機關提升國人用路安全。

有鑑於近年機車事故發生率居高不下,因此車輛中心繼2006年編印以汽車為主的「防禦駕駛教戰手冊」之後,今年再發表以機車為主軸的「機車防禦駕駛手冊」,解析機車先天的動態及危險特性,並且輔以14種常見的用路情境與危險預測要領,從而提升危險規避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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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包鐵不是開玩笑的!」機車防禦駕駛觀念在手,杜絕各式讓人抓狂的「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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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朱家儒 | 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 | 2016.11.15 (新聞)

腳踝殘廢,不同保險公司的理賠可能大相逕庭?近日新北一名向梁姓男子向媒體揭露,自己因車禍腳踝殘廢,獲其中一家保險公司理賠,但另一家卻拒賠,惡劣行徑令人不滿。不過,追根究柢可發現,兩張保單懸殊的理賠標準,其實是因為時空背景的差異所致。

梁男從2011年車禍後,遭其中一家保險公司拒賠,雖曾找上金融評議中心,但也同樣遭到駁回,因此找上媒體訴苦,從影片中梁男步履蹣跚的模樣,可知車禍至今5年,仍留下相當明顯的傷害,更凸顯梁男不滿的情緒,而新聞曝光後,兩家保險公司南轅北轍的理賠標準,在網上引起一陣討論,更有業務員藉以作為行銷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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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1月15日
發文字號:金管保財字第10502504701號


修正「人身保險業新臺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業美元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業澳幣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業歐元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及「人身保險業人民幣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起簽發之新契約適用之。
附修正「人身保險業新臺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業美元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業澳幣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業歐元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及「人身保險業人民幣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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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圖/文:林旻柔

國內遺贈稅將採分級課稅,且遺產稅及贈與稅將作為長照基金財源之一。財政部近日規劃,遺產淨額超過1億元、贈與淨額超過5,000萬元部分,適用20%最高稅率。財政部預計10月中將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草案報行政院審查,為使加稅的影響降到最低,將只調增稅率、免稅額則不動,估計每年受影響的申報戶不到1%,對於一般民眾幾乎沒有影響。

高齡化社會來臨,長照議題備受關注,其財源更是各界關心的話題;為了籌措長照財源,行政院擬提高遺贈稅、菸稅及菸捐做為特定財源。其中,遺贈稅率將從現行10%的單一稅率,改為10%、15%及20%,採三級制累進課稅。該草案內容規劃,遺產淨額未超過5,000萬元,遺產稅稅率維持10%;超過5,000萬元未達1億元的部分,稅率提高為15%;超過1億元的部分,稅率提高為20%。贈與淨額方面,未超過2,500萬元,維持現行10%的稅率;超過2,500萬元未達5,000萬元,課徵15%;超過5,000萬元,課徵20%。至於免稅額部分,財政部擬維持不變,遺產稅免稅額為1,200萬元,贈與稅為220萬元。

財政部表示,為減少受影響人數,目前只調增稅率,而不動免稅額。估計稅率調高後,應僅有不到總申報案件1%的人,會被課15%或20%的稅率,該族群屬於高資產、高收入的少數人,多數民眾則仍是免稅不受影響。不過,敏感度高的富人可能動作更快,有不少人已在今年前8月轉移資產,使得此期間贈與稅高達116.67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約6成,創下新高。此外,稅率調高後,可能有部分高資產族群將加強理財節稅,因此,財政部估計稅收大約僅會增加63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許多高資產族喜歡透過購買保險作為投資理財或租稅規劃,但在要保人身故後,卻忽略了贈與稅問題。許多民眾常以自己為要保人與受益人,子女為被保險人購買儲蓄險,在身故前將要保人更改為子女,但如此一來,等同父母把自己在保險契約上的利得,無償轉為子女所有,屬於財產移轉,子女接受後,即構成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規定之贈與行為,此時,若保單價值超過免稅額220萬,就必需繳納贈與稅,民眾應多加留意,以免遭查獲補稅處罰。

附註:關於保單轉讓問題,請參見保險e聊站-

「轉讓保單」,可能會被課贈與稅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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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美投保某二十年期終身壽險,其要保人及受益人為自己,被保人則為女兒小美,在繳費期即將屆滿時,更改要保人及受益人為小美。這種變更要保人的行為,視為轉讓保單。
  這類轉讓保單的行為,算是贈與嗎?是否會延伸相關的稅務問題呢?
 
◎ 無償變更要保人
  根據保險法(註1),以及要保書填寫說明例示(註2),要保人除了有繳保費等義務,還具有終止契約取得解約金、申請契約變更、申請保單貸款…等權利,因此,保單價值視為要保人的財產。而無償轉讓保單,等同將自己應得的財產利益,轉移給他人,會被視為贈與行為(註3),原要保人(贈與人)需依法申報贈與稅。
  
◎ 課徵贈與稅
  無償變更要保人,其贈與總額,應按保險契約變更日之保單價值申報(註4)。若贈與人,當年度贈與總額低於贈與免稅額220萬元(註5),則不會有贈與稅的問題;若贈與總額超過220萬元,依法(註6)會被課贈與稅。
 
  以阿美的例子來說,阿美於第十九年變更要保人為小美,其保單價值於當年為300萬元,在當年度沒有其他贈與的情況之下,應納贈與稅額為(300萬元-220萬元)x10%=8萬元。因此,阿美應申報贈與稅。
   
  835小編提醒,變更要保人要注意稅法規定,應依規定申報贈與稅,切勿逃漏稅而加處罰鍰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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