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4日電)立法院今三讀通過「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5條修正案,農委會輔導處副處長周若男說,年底或明年初總統府 公告後,不論農會會員或非會員,都要真正務農90天來判定能否投保農保。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5條修正案,將可避免有的人非真的以農為生,仍可享受月費較低的農民保險,以及滿15年後可月領新台幣7000元老年農民福利津貼福利。
周若男說,修正後的「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5條約計今年底或明年初,由總統府 公告施行;在此之前,農保資格基本上分兩種,一種是農會會員,另一種是非會員。
她說明,農會會員限制一戶一人,會員必須年滿20歲,未規定從農幾天,也不需要現勘,但必須有地,也會參與農會的選舉與被選舉,計有4類,1.自耕農,2.佃農,3.農業相關公私立學校畢業或從事農業推廣工作人員,4.服務於公、私立農林漁牧場。
非農會會員方面,則要年滿15歲,從農90天,不能有其他職業,並要現勘。
她也說,但是農會會員有時會出現在農會之外從事其他工作,例如以貨車司機為生,但卻享有農保,因此引起社會輿論爭議。
她補充,雖然去年7月16日起規定,投保資格已從6個月提高至15年,但因為農保每月只需繳78元,相當優惠,投保年滿15年,每月仍可請領老農津貼7000元,依舊引發質疑。
周若男強調,待年底或明年初新制上路,則不論農會會員或非會員,想投保農保都必須務農90天,會員部份的自耕農要有農地0.1公頃、佃農0.2公頃,非會員部份自耕農則要有農地0.2公頃、佃農0.4公頃。
她說,修正後的新制,還解決了會員將農地繼承給子女後的農保資格問題,例如人在嘉義的農夫老爸將農地給人在台北的兒子繼承,只要老爸繼續耕作,一樣可續保農保。
其次,舊制規定農會會員的佃農另租農地耕作,原本要連續經營1年才可投保,未來將只要耕作滿90天即可。104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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