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產物保險篇( 一)》
本篇將繼續簡單介紹何謂"產物保險"
依照投保項目(標的物)可區分為
8.船舶保險 承保各類海上船舶(客輪、貨輪、油輪、貨櫃船、躉船、拖駁、遊艇和漁船)的船殼、船上機器、導航設備、家具、物料及給養、燃油等,還可以加保與其他船舶碰撞而需免除的法律責任。
9.鐵路車輛保險 承保鐵路機車的任何(包括財產和責任)損失。
10.工程保險 承保各種工程期間一切意外損失和第三者人身傷害與財產損失。
11.災後利益損失保險 指保險人對財產遭受保險事故後可能引起的各種無形利益損失承擔保險責任的保險。
12.盜竊保險 承保財物因強盜搶劫或者竊賊偷竊等行為造成的損失。
13.農業保險 主要承保各種農作物或經濟作物和各類牲畜、家禽等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損失。
14.責任保險 是以被保險人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作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龍鼎保險代理人 10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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