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分析
新型重大疾病險條款似乎是較舊制有利的,除了有新增一些認定標準,也有增列一些理賠項目,或是將原本必須同時符合的項目改為3取2或2取1。
然而,在過去的重大疾病險,最容易滿足申請理賠條件的項目就是「癌症」;過去舊制只有4項癌症除外不賠,影響範圍小,因此重大疾病險幾乎可以當做「一次給付型」的癌症險來看待。
但新型重大疾病險條款卻新增了9種除外不賠的癌症,讓癌症申請理賠的難度大幅增加,所以如果還希望用重大疾病險來規劃癌症保障的大家,可能就要好好想想了!https://goo.gl/OR3I6p
癌症險與重大疾病險的保障不同
一般的癌症險,大多只會針對「原位癌症」、「第一期前列腺癌」或像「皮膚癌」等癌症,做縮限給付(給付保額的10%,一次給付100萬的癌症險就是賠10萬元);但重大疾病險如今對這些癌症卻變成「完全不賠」,目前保險公司針對重大疾病改制的做法,就只是把既有的重大疾病險條款改成只理賠重度的「甲型」重大疾病險。所以若要做足癌症保障,還是用「一次給付」額度較高的癌症險來規劃,而不是用重大疾病險喔。http://goo.gl/x76i3O
新制「甲型」「乙型」重大疾病險
- 甲型:既有的重大疾病險條款,理賠重度疾病。
- 乙型:理賠重度也理賠輕度,輕度理賠比例較低。
- 備註:因應重大疾病險改制,過去保險公司沒有設計過「乙型」重大疾病險的經驗,金管會說明最遲保險公司應該在105年4月1日前推出商品。
乙型理賠重度也理賠輕度的,理賠範圍較廣的話,費率也就自然會比甲型來得貴,因此大家可以等等乙型商品上架之後,再來考慮是否要購買新型的重大疾病險。https://goo.gl/U3cG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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